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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浏览次数: 51 发布日期: 2023-11-11 18:11:43 来源:od体育官网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市生态环境局专题专栏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进行时

  投诉人反映:鼓楼区江滨西大道12号金牛山高校居住小区香江物业破坏绿化带,将绿化带铺成小路,以便住户拿快递;半夜1-2点楼下都是摩托车、电动车的声音,车来车往影响住户休息;该小区违建搭盖,将架空层围成小房间,供香江物业工作人员住宿使用;该小区每栋楼之间的消防通道变成停车位,存在安全风险隐患;该小区脏、乱、差,尤其是小区门口进去右边的草坪,乱七八糟;希望督察组走访现场,督促该小区早日完成整改。

  经核查:8月2日,鼓楼区房管局、城管局、园林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及洪山镇政府到现场调查:

  1.关于破坏绿化带问题。小区快递柜设置于4号楼架空层,物业公司将楼前绿化带硬化为水泥路面供业主出入。

  3.关于架空层违建问题。小区2至6号楼五栋楼架空层内各有1处(共5处)违规隔间供人员居住。

  5.关于小区消防通道堵塞问题。该小区8栋楼建筑高度均小于27米,属多层住宅建筑,《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未对多层住宅建筑消防车道的设置做明确规定,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认定不存在占用消防车道和登高面的情况。

  1.区房管局、园林中心已责令物业公司于8月12日前对4号楼架空层前绿化带予以恢复。对后续整改情况,将持续予以跟踪。

  2.区房管局已责令物业公司对乱停放电动车进行搬离,于8月2日完成电动车搬离工作,并要求物业企业强化小区车辆管理,及时对乱停放电动车、摩托车业主予以劝阻制止,避免夜间扰民。

  4.区房管局已责令物业公司对堆放废弃物进行了清理,于8月2日完成废弃物清理工作。

  投诉人反映:村委秦天龙将鸡鸭养在投诉人家里,臭味扰民,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住户日常生活。

  经核查:8月1日,仓山区建新镇政府联合区城管局进行核查,位于建新镇玉兰村西的秦家祖宅长期无人居住,户主儿媳何云英(被投诉人秦天龙之母)购买的10只鸭因无处安置,圈养在祖宅厅堂前。圈养期间未及时清洗整理鸭粪,靠近时能闻到难闻异味。欧秋章(户主另一儿媳)与何云英存在纠纷,对何云英在祖宅养鸭不满。

  1.经建新镇政府玉兰村委调解,何云英已于7月30日将10只鸭搬出祖宅并全面清理祖宅卫生。

  2.建新镇对村干部秦天龙进行谈话教育,要求其作为村干部应该带头遵守乡规民约,起表率作用。

  3.建新镇将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将对玉兰村西阡19号进行不定期抽查,防止问题“回潮”。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荆溪镇厚屿村龙山路华强建材有限公司燃烧建筑模板,烟雾很大,臭味扰民。

  经核查:8月1日晚、8月2日上午,荆溪镇政府会同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闽侯县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州市华强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两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均未生产。

  该公司使用一台生物质锅炉,锅炉房内存放生物质颗粒燃料,未发现有建筑模板堆放,炉膛内余烬中有生物质颗粒残余,也未发现有使用建筑模板作为燃料的痕迹,该锅炉燃烧废气经配套的烟气喷淋塔、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该公司蒸压养护工序会释放大量水蒸气,在白色水蒸气升腾时会产生“烟雾很大”的视觉感。查阅2021年11月和2022年4月《检测报告》均未发现超标情况,但该公司生产时搅拌及蒸压养护的过程中会散发少量含钙盐的碱性气味,会对周边造成一定影响。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盖山镇国贸凤凰原高架桥原有隔音板被拆除,噪声扰民。之前向12345投诉,部门互相推诿,建议安装降噪设施。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国贸高架桥段2016年进场施工,2019年1月建成通车,建设时该路段外侧为旧屋区(2019年6月完成拆迁),因此该项目原未设置隔音屏。2019年7月,我市启动重要景观线路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为遮挡旧屋区拆迁后的较差景观,在该段高架桥上设置非通透性挡板(起到遮挡作用,无法起到隔音作用)。2020年1月,国贸凤凰项目进场施工,并于2022年初交房。鉴于该路段景观改善,已无遮挡需求,同时,挡板老旧严重,为美化景观,由福州市城乡建总负责对该段挡板进行拆除。针对信访件提到的“建议安装降噪设施”,鉴于该段高架桥建设在前,地产建设在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5、26条,应由地产建筑设计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要求,采取隔声设计及建设等相关措施,并组织对配套建设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经了解,国贸凤凰原项目地产开发商为福州榕贸房地产公司,该项目第三方室内噪声检测报告结果为合格,如投诉人对噪音检测结果有异议,建议对接地产开发商协商解决。

  市建设局已向市交警部门发函,商请逐步加强该高架桥段交通管控,减少车辆超速和违章鸣笛的情况。

  投诉人反映:1.闽侯县青口镇福州沃鑫彩钢有限公司后面的私人作坊,破碎轮胎产生噪声,噪声扰民;

  经核查:1.8月2日,青口镇政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州志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从事破碎轮胎业务,现场露天随处堆放废旧轮胎,在临时搭建的工棚内生产,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且在橡胶切割机作业的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和噪声,对旁边的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现场检查时,闽侯县青口镇西台村古山尾102号内为空置状态,未发现该地址存在轮胎磨粉厂。走访西台村委会及周边村民,2021年该处确有一轮胎磨粉厂,但该厂已于2022年4月搬离。

  投诉人反映:1.罗源机制砂企业平常乱开采石头生产,老百姓投诉无门,很多企业有环保人的股份,企业尘土飞扬,当地环保部门平时都不管,检查组一到就停下生产,现在全部都停产对付检查,强烈要求管管。

  2.我是罗源湾开发区石材加工户,由于环保局审批了假的石材加工园区,强烈要求我们搬到里面,租金很高,我们没办法接受。几十家石材加工厂平常都在加工,无人管理,听说省里检查组来了,都停下来检查,平常对我们打击,我们强烈要求公平对待。

  3.罗源宝钢铁厂废渣乱倒,白塔乡石材厂长期生产钢渣,粉尘严重,举报环保部门无人管理,这几天停了,管理人员说省里有检查,强烈要求抓保护伞。

  1.罗源县辖区内共有机制砂企业18家(在产13家,备案尚未建设3家,停产2家),罗源县于2016年底全面关停县域内矿山企业,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于2021年起对18处废弃石渣点进行公开招拍挂拍卖出让。机制砂企业的砂石原料大多数来源于上述拍卖出让的废弃石渣点,不存在乱开采石头生产。罗源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各乡(镇)党委、政府值班室及12345等相关热线小时举报电话,县直各部门也均设有举报电话,目前暂未发现有公职人员参与入股机制砂企业行为。在产的机制砂企业均按照《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源县机制砂行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环评审批要求做规范化建设,配备防尘喷淋、净车出厂设备、输送带防尘罩、污水处理等环保治理设施,配置厂区保洁等。由于机制砂生产的特殊性,机制砂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在抑尘设施管理、保洁不到位的情况下,机制砂企业偶有存在厂区扬尘、运输车辆滴洒漏问题。2020年以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共对罗源县辖区内机制砂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35次,下达整改通知13份,立案处罚4件,处罚金额43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件。2022年5月制定出台《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源县机制砂行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县机制砂行业规范化建设经营。生态环境部门与乡镇均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和联合检查,指导企业落实环保问题整改。2022年6月份以来,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县城建监察大队等联合对各乡镇机制砂企业的尾泥运输及消纳进行严格规范,进一步改善机制砂企业环境面貌。经核查,由于原料成本增加、尾泥处置经营成本增加、砂石价格下降、上海等地疫情影响以及个别乡镇道路建设期间通行受阻等各方面原因,今年以来部分机制砂企业处于开开停停状态,企业大量减产,个别企业已停产1个多月,如罗源县合民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即因生产亏损严重而长时间停产。

  2.罗源县开发区石材加工园区有罗源县百乐建材有限公司永万石材产业园和福建省恒益建材科技产业园2个园区。8月1日,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对上述园区进行现场检查,均已通过环评审批,配套了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园区内建有污水收集治理设施,厂房周边、主干道均已配套雾炮喷淋降尘设施,环保设施均处于正常运作时的状态,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等情况。石材加工园区建设运营属于市场行为,罗源县未强制要求石材加工户入驻上述园区。现场检查时,进驻园区的石材加工厂多数加工点处于生产状态。

  3.投诉人反映的“宝钢铁厂”为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其生产所产生的钢渣通过抱罐车直接运输至上海南珊物资利用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集中处理后综合利用,白塔乡石材加工厂已于2017年全部退出,原石材加工厂均已关停或转产转型。投诉人反映的涉及钢渣的石材厂实际为罗源县华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8月1日、2日,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会同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白塔乡政府分别对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上海南珊物资利用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罗源县华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阅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企业近期在线年钢渣产生、转移处置台账,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其钢渣产生处置符合生产真实的情况。现场检查南珊公司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布袋除尘设施运行正常,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周边未发现钢渣乱倒问题。罗源县华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外购南珊公司的钢渣尾渣作为原料使用,尾渣购销合同一年一签,配套有布袋除尘、污水治理等设施,生产废水净化处理完回用来生产,厂区原材料堆场有扬尘布覆盖,配备2辆洒水车。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但厂区内喷淋设施损坏,地面有积尘的现象。经核实,因市场行情等原因,该企业于7月下旬逐步停产,并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该技改项目环评报告表目前正处于审批公示期(2022年7月29日网上公示)。

  1.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以及机制砂企业所在属地乡镇政府将逐步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对机制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做好环保设施及运输车辆的管理,切实抑制厂区内部的扬尘,减轻车辆运输造成的道路扬尘污染。

  2.生态环境保护、城建监察、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涉及机制砂企业扬尘污染的执法力度及频次,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3.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白塔乡政府已现场责令企业做好厂区地面保洁,加大洒水车喷水次数,及时修复喷淋设施,确保正常使用。同时结合技改项目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

  4.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将适时开展企业厂界粉尘无组织、企业废气排放口等监督监测工作,白塔乡政府将结合打非治违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监管工作。

  投诉人反映:在闽侯县青口镇海韵国际城小区后门高架桥附近有多家石材加工厂和水泥砖厂,小区高层业主长期受其噪声和粉尘困扰,特别是靠北面的阳台天天要紧闭门窗。石材厂加工时粉尘满天飞,阳台每天都是一层落灰,早上6点多水泥砖厂就开始作业,有时候晚上也通宵生产,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曾多次拨打12345反映此事,但收效甚微。

  经核查:8月1日,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闽侯县青口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海韵国际城小区后门高架桥周边进行现场核查,周边涉及到的石材加工厂和水泥砖厂有两家,分别是闽侯县锦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闽侯县昌隆石材工艺厂。检查时,两家公司均未生产。

  一、1.锦伦建材公司已设置室内堆场,易产生扬尘的生产设施及原料场所均设置于生产厂房内,车间较密闭,同时配套有洒水抑尘设施;备料拌和过程在搅拌罐内全密闭进行,搅拌完成后的物料由密闭输送带送进码砖机压制成型,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已收集。但该公司生产车间的车辆出入口无法完全密闭,在生产期间车辆或移动电子设备进出时车间内的粉尘会少量外溢。2.该公司主要产噪设备均在生产车间内,且生产设备已配备减震垫。其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厂界噪声达标。但该公司生产时的噪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1.昌隆石材工艺厂易产生扬尘的生产设施设置于生产厂房内,荒料切割、板材磨光过程中均采用湿法作业工艺,造型工艺产生的粉尘采用吸尘机+水帘进行降尘处理。今年3月《检测报告》显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标。但该公司生产车间出入口未密闭,在生产期间车辆或移动电子设备进出时车间内的粉尘会产生外溢情况。2.该公司主要产噪设备均在生产车间内。今年3月和6月《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均达标。但该公司生产时的噪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1.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已要求两家公司加强管理,做好降尘抑尘措施,减少粉尘外溢,并安排监测人员在两家公司生产时对其进行废气监测,如发现废气超标情况,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2.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已要求两家公司对生产设备进一步采取消声减震措施,按照环评要求科学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并安排监测人员在两家公司生产时对其进行噪声监测,如发现噪声超标排放的情况,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投诉人反映:福州星之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土地,在没有房产证及土地证的情况下违章搭盖,违法生产石粉及水泥制品,生产时噪声非常大且石粉到处飞,生产和生活垃圾污水直接排入乌龙江支流。多次投诉,仓山区环保局没有实质性的解决该问题。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福州星之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名称为福建茂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8月1日,仓山区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公司做现场检查。

  1.2017年10月,福建茂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与盖山镇浦口村委会联合提出申请,在浦口村三环边桑头树周边(现南三环158号)设立二次装修垃圾中转点堆放场。为落实福州市提出2016年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2017年11月盖山镇将该申请提交区城管局审核。2018年1月,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由福建星之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盖山镇浦口村三环桑头树周边(占地约14亩)建设二次装修垃圾中转站。各有关部门配合,进一步支持二次装修垃圾中转站建设工作。上述地块只能作为二次装修垃圾中转站临时使用”。2019年2月,福建茂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正式进场运营,2019年4月因使用场地涉及义序河征迁,故将场地迁移至二期26亩用地进行使用(即现在所使用场地)。福建茂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考虑到建筑垃圾露天堆放处置存在扬尘等污染问题,让建筑垃圾全部进入各个资源化利用通道,需要在项目内建设临时建筑,做到防尘、防噪音、无污染的环保生态处理厂区。2019年4月,盖山镇政府原则同意福建茂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区城管局。2019年8月,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区城管局提出福建茂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需进行提升改造的意见。

  2.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原材料大多数来源于于城区建筑废料,主要成分为水泥,厂房内无从事水泥制品生产的相关设备。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对其进行噪声监测,超过《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车间内生产时存在很明显的粉尘,在车间外围巡查中,喷淋设施运作时的状态下,界外粉尘观感不明显,厂房连接处、破损部位有明显粉尘逸散。

  3.该公司的生产的基本工艺为分选后干法破碎,不涉及生产用水;生产车间未设置员工宿舍,无驻厂工人;降尘喷淋水经收集沉淀后集中于储水池回用。

  1.根据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筑垃圾综合管理提升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11月,盖山镇政府结合该公司与盖山镇浦口村委会的联合申请报告,上报区城管局由该公司在浦口村三环边桑头树周边开展建筑垃圾消纳点一期项目。该建筑垃圾消纳点一期项目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2019年2月,该公司在一期项目用地内正式运营,2019年4月,因一期项目用地涉及义序河征迁,该公司按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无条件搬离至二期项目用地内运营(即南三环路158号),考虑到建筑垃圾露天堆放处置存在扬尘等污染问题,盖山镇政府同意该公司在项目内建设临时建筑的请求,并行文上报区城管局审批。2019年6月,区城管局组织盖山镇、区生态环境局、区资规局、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区电力公司、福建茂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对二期场地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进行摸底登记,上述公司部门均同意设立。该二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2019年9月,该公司将原二期场地上已存在的建筑(约2800平方米)上进行提升改造和扩建,2019年12月,该公司将厂房提升改造扩建完成,纳入仓山区建筑垃圾消纳点位。2020年11月,该项目用地内临时建筑因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被区城管局立案查处,区城管局依法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后将案件移送至盖山镇人民政府进行分类处置。盖山镇考虑到该项目是市政府要求设立的建筑垃圾消纳点,初衷是为了遏制建筑垃圾乱倒卸和滴洒漏等影响环境的问题,项目内临时建筑某些特定的程度解决建筑垃圾消纳时产生的扬尘、噪音等污染问题,符合《福州市建筑垃圾综合管理提升实施方案》中绿色环保的要求,会导致仓山区内建筑垃圾处理困难,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同时,该公司已承诺,政府需要收回地块或拆迁时无条件自行拆除搬离,不要任何补偿。故盖山镇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城镇违反法律建筑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不能拆除的,由违法建设处置部门依法处置:(一)实施拆除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暂缓对其进行拆除工作。

  2.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七十五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依法对该公司噪声超标排放和未办理环保审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处罚;同时现场要求其加强现场管理,开展日常检查,及时修补破损部位,公司现场已组织人员开展破损部位修补工作,计划于3日内完成破损部位和连接处的修补工作。

  投诉人反映:福建欣荣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长期违法占用农用地,生产石粉及水泥砖,噪声及粉尘污染很严重,曾多次投诉反映,环保部门都没有理睬。该公司旁边建有一所小学,噪声和粉尘对学生的学习及健康造成极大影响,而且络绎不绝的渣土车导致学生上下学很不安全,多次向学校反映此事,校方说此公司会在开学前搬离,但至今未看到搬离的迹象,希望领导能帮忙介入,还孩子一个安静无尘的学习环境。

  经核查:8月1日,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城管局、资规局和城门镇政府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检查。

  1.关于福建欣荣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长期违法占用农用地问题。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筑垃圾综合管理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力发展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项目,根据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与仓山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意见,将安平村永南路(租赁地块)的欣荣信二次建筑垃圾中转站进行提升改造为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资源化临时综合处理场。考虑到该项目是市政府要求设立的建筑垃圾消纳点,初衷是为了遏制建筑垃圾乱倒卸和滴洒漏等影响环境的问题,项目内临时建筑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消纳了建筑垃圾产生的扬尘、噪音等污染问题,符合《福州市建筑垃圾综合管理提升实施方案》中绿色环保的要求。但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一张图”,该地块属农用地,该公司厂房属于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建设。

  2.关于生产石粉及水泥砖,噪声及粉尘污染很严重问题。经核查,该公司生产中通过运输车将原材料运至车间内,运送过程中产生噪声和扬尘,铲车作业、粉碎原材料、筛分半成品和制砖机冲压制砖过程中也产生粉尘和噪音,该企业主要通过密闭车间进行降噪,经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监测站监测,该公司厂界噪声为51.7分贝,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大型车辆进出场时能够感受到明显的噪声。同时,经核查,该公司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主要是建筑垃圾粉尘较多,部分物料在露天堆场,且未完全覆盖到位,也存在扬尘。同时,分选、破碎和筛分过程中均采用干法加工,在车间内也有明显的粉尘,该公司降尘方式主要是采用厂房密闭、喷淋和雾炮车降尘,在车间墙体破损处有扬尘逸散,厂区内部分道路未硬化,车辆进出场时也存在着扬尘。

  3.关于群众曾多次投诉反映,环保部门都没有理睬问题。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收到福建欣荣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投诉,经现场检查发现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依法对其立案处罚,并责令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已将其纳入双随机监管名录库,对该公司排污情况做动态跟踪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

  4.关于反映该公司影响学校的问题。经核查,该公司北面为变电站,南面为永南路,西面为燃气站,东面一侧为在建永南中学。临近该公司的小学有,福州市谢坑小学距该公司557米,福州市湖际小学距该公司855米。该公司已将紧邻永南中学的2号制砖车间变更为料仓。目前在建永南中学新校区主体建筑已完工,预计8月底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届时本校拟安排13个班级,学生人数560左右,教师人数42人左右,同时湖际小学、别头小学、后坂小学、梁厝小学等4所学校也将于8月底到永南中学新校区过渡,拟安排14个班级,学生人数近600人,教师人数42人左右。由于该公司紧邻新建永南中学,因此该公司及周边行驶的大型渣土车及制成品运输车辆,可能会对学校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1.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该公司违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移交区城管局依法查处;2022年6月仓山区城管局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依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的通知》规定移送城门镇政府分类处置。考虑会导致仓山区内建筑垃圾处理困难,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同时,该公司也出具承诺书,如因政府建设需要收回地块或拆迁,将无条件自行拆除搬离,不要任何补偿。城门镇政府依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城镇违反法律建筑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不能拆除的,由违法建设处置部门依法处置:(一)实施拆除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规定,暂缓对其进行拆除工作。

  2.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已督促该公司于8月4日内完成露天堆场全覆盖,避免产生扬尘;同时,督促该企业对厂区内道路进行保洁,清除积尘,严格落实净车出场等要求;加大对厂区喷淋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喷淋频次,确保处在良好运作时的状态;对破损的部分墙体来修补,逐步提升整体隔绝声音的效果。同时,督促该公司于8月25日前完成厂区限速、禁鸣喇叭标识设置,确保车辆进出时减速慢行,降低噪声。

  3.城门镇政府现场要求该公司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立即开展进出道路减速带设置,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文明行车,相关工作将于8月15日前完成;为长久解决交通安全问题,要求该公司对车辆进出通道位置做整体调整,将东侧车辆进出口调整至南侧重新建设车辆进出口,避免车辆进出对学校交通出行造成影响,该项工作将于8月30日前完成。

  4.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城门镇政府等单位将对该点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安排专人定时定点进行巡查,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周边区域的检查,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到位见底、长治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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