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64 发布日期: 2024-05-09 04:59:26 来源:od体育官网登录
原标题:2019纲要新增之新法解读——《建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十大考点
多份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时,应以中标合同为准,其他变相削减实践工程价款的合同无效。
起诉前,未获得规划批阅手续的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拒不处理规划批阅手续的,不得以未获得规划批阅手续为由建议施工合同无效。
无效施工合同如建议缔约过失危害赔偿,举证职责主体为建议方,即谁建议谁举证。
招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与另行签定的施工合同在实质性内容方面不一起,应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建造工程、装修装修工程(包含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但不包含分包人)在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况下享有工程价款优先权。
此项优先权的规模不包含逾期付出建造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危害赔偿金等。行使期限为六个月。
抛弃或约束建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约好原则上有用,但危害建筑工人利益的在外。
实践施工人可以以发包人为被告,此刻转包人或许违法分包人则应被追加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数额后,发包人应在欠付工程价款规模内对实践施工人承当职责。
实践施工人可以精确的经过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则,以转包人或许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务,对其形成危害为由,提起代位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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